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集团)为市属二类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探索符合南通实际的人才运营模式。人才集团将聚焦人力资源招引与开发、高层次产业人才项目引进、人才公共服务供给等主责主业,推动“人才+产业+项目+资本+生态”五位一体统筹发展,为南通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金1000万,系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国有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承“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宗旨,从“人员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流程规范化、服务便捷化”角度着手,通过数字化平台,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人才招聘、人才猎寻、人才培训、人才派遣、劳务外包、管理咨询、人才测评、职业规划等业务,系全国劳务派遣诚信单位、江苏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南通市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单位、南通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商、南通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严谨负责,语言表达清晰,具有良好的学习、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有重大过失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报名步骤与要求
(一)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antong.gov.cn/)、南通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和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至2023年3月17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4、83548808(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三)资格审核
1.通过线上报名后,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3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专利、课题、文章、工作成果等),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从业履历详细介绍资料,字数不少于600字;
(6)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
2.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专业能力及处理事务能力等素质进行综合考察;
3.面试分两轮进行,每轮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两轮面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三)适岗评价
主要从教育背景、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及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适岗评价成绩×20%,所有成绩计分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录用与递补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人才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前,人才事务所组织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在一个月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人才事务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3505353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对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阅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关于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5.本《简章》由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具体的解释工作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
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1.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 2.授权委托书.docx
原文链接:http://gzw.nantong.gov.cn/ntsgzw/rczp/content/d0a834ce-ddfd-48ea-a711-552b022e63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