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张家港市户籍(或在张家港有住房),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0日至2005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有意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16:00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邮箱924133424 qq.com,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报名填报人员的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登记表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随附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及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等。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期间成绩绩点、校园任职情况、实习经验等。
2.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2023年3月10日。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5.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公司负责对所有报名者的资料保密。
6.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综合能力素质测评。评价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综合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综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综合能力素质测评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综合能力素质测评高者;再相同者则组织加试)。
4.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能力素质测评、面试环节均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待录用后凭发票向单位报销。
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咨询说明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12-35003842(徐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