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外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社会化招聘公告
内蒙古对外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9日。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中欧班列平台公司,常态化开行中欧班列,完成自治区制定的班列发行任务,围绕自治区中欧班列开展“班列+口岸”,“班列+园区”,“班列+贸易”。公司以不断创新为基础,遵守市场规律,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立足班列运营、口岸发展、园区建设、对外贸易,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互联互通。作为内蒙古重点口岸建设、综合物流服务和对外经贸合作等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推动口岸由边贸模式逐步向现代化国际陆港模式转变、对外经贸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成为自治区口岸基础设施的投资者、通道建设的主导者、边腹互动和制度型开放创新的推动者、对外开放资源的整合者,全力打造自治区对外开放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投融资平台。实现“保畅通、促落地”的发展目标。2023年开始,公司将重点打造综合物流运输服务、口岸建设、进出口贸易、投融资、对外经贸合作等五大业务板块。
现根据内蒙古外贸业务发展和新项目建设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勇于接受挑战的优秀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4人,具体计划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内蒙古对外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需要按照正常学制按时毕业,相关资质证书需要由国家正规机构颁发。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认同内蒙古外贸公司企业文化;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职业记录;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够履行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6.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精神及主动干事创业的精神;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全日制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一)薪酬待遇:招录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享受部门经理或部门副经理级待遇。
(二)用工形式:招录人员作为正式员工与内蒙古外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履行入职、转正等手续后,依据公司制度确定具体职级。
四、招聘录用流程
(一)公告时间:2023年3月14日-20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22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电子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匹配的岗位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将如下资料一并发至BJHBYC123 163.com邮箱,以2023年3月22日24:00截止:
1.《内蒙古对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化招聘报名表》;
2.个人原始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6.个人所拥有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四)简历初筛及资质审查:2023年3月23日前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筛选投递简历人员的情况,3月26日前完成资质审查。资质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笔试或面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录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个人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将作为通知笔试、面试的途径。如因未及时查看取错过笔试、面试时间,由考生个人承担后果。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统一要求使用国家通用文字作答;
3.笔试规定用黑或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4.参加笔试时需携带与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
5.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3年3月29日前,具体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
(六)面试
1.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未达到面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3年4月5日前,具体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
4.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件、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专业资格证书和岗位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入围人员沟通
时间初步确定在2023年4月7日前,按照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领导小组进行入围人员沟通,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八)初步录用。公司根据应聘者成绩综合评估后择优录取,通过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履行公示程序。公示后在1-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被拟录用人员。若拟录用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可以依据成绩确定后续拟录用人员。
(九)背景调查。结合应聘人员的过往工作经历,采用赴拟招录人员原任职单位开展背景调查或电话背景调查的方式进行。
(十)体检。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执行。凡影响和不符合集体生活要求的、有视觉障碍、先天性疾病、急慢性传染病、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比较差的均不符合聘用要求。
(十一)录用。以上流程均满足要求,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公司同意,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公司制度规定履行试用期转正手续,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定职定级。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社会化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后续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履职及亲属回避制度,对隐瞒亲属回避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由北京宏博誉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内蒙古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nmg.gov.cn/)、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智联网(https://landing.zhaopin.com/)、蒙速办、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微信公众号、163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是我公司本次人才招聘公告发布的信息平台,其他任何网站发布或转载的招聘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六)招聘公告由内蒙古对外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1367128115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内蒙古对外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pdf
内蒙古对外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4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对外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社会化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gzw.nmg.gov.cn/zfxxgk/gqzp/202303/t20230314_2273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