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马尔康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1名公告

2023-04-04 10:21 编辑: 紫薇 来源: 上岸鸭公考

马尔康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拟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选聘马尔康市属国有企业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职位和人数

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1名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四川省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国有企业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储备,善于分析形势,运用政策,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公务员(参公人员):具有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一级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职级3年及以上。

6.事业单位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具有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在管理九级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事业专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十一级岗位满2年以上、十二级岗位满3年以上的。

7.国有企业人员: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经济、法律、党群等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8.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3日)。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聘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选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马尔康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7:3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报送至m2822418@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837-2822418;国有企业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报送至49108629@qq.com邮箱,联系电话:0837-2828598。

3.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报考人员需提交《马尔康市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档。

4.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邮箱错误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岗位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选聘计划,如果取消选聘计划将及时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http://www.maerk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http://www.maerk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由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聘用文件、任职文件、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五)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因面试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成绩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http://www.maerk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告。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考察对象。一般按照考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

考察工作由马尔康市组织部会同马尔康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单位。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http://www.maerk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马尔康市纪委监委(电话:0837-2827444)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对有反映问题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九)办理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任情况的,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发放。聘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续聘。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聘纪律的选聘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2418。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中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马尔康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马尔康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7-2822418;

马尔康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37-2828598。

附件:马尔康市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文链接:http://www.maerkang.gov.cn/maerkang/c100053/202304/844d12c007ca4763a3c8b53062ec18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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