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12人公告

2023-04-14 14:08 编辑: 紫薇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我公司为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国有企业,现因全市粮食收购和保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岗位、指标及要求

岗位

职数

岗位要求

备注

粮油保管员(质量检验员)1

2

1、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 余姚市户籍;

4、 适合男性。

工作地点:第二中心粮库及下属粮站(河姆渡镇江中村河姆渡北路90号)。

 

粮油保管员(质量检验员)2

7

1、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 余姚市户籍;

4、 适合男性。

工作地点:第一中心粮库、第三中心粮库及下属粮站(马渚镇各库站)

电工

1

1、 高中以上学历;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 余姚市户籍;

4、 适合男性;

5、 持有电工证且具有二年以上电工工作经验。

工作地点:第二中心粮库(河姆渡镇江中村河姆渡北路90号)。

财务1

1

1、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 余姚市户籍;

4、 持有初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工作地点:第二中心粮库(河姆渡镇江中村河姆渡北路90号)。

 

财务2

1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余姚市户籍;

4、持有初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工作地点:第一中心粮库(马渚镇)

粮油保管员(质量检验员)岗位1、2和电工岗位日常工作需搬运货物、登高刷白、戴防毒面具熏蒸杀虫等,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招聘人员适合男性。

二、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所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学历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

(五)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三、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在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办法

进行公开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录用。

六、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4月18日。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1日(截止下午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填写《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投递至1529311914@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岗位姓名”,如“粮油保管员(质量检验员)1张三”。请在附件中提供报名登记表(需附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截止报名时间,若出现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2:1时,则允许对岗位要求、招聘条件、报名办法等内容设置进行适当调整,报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及市国资办审批后发布补充公告。截止补充公告报名时间,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2:1时,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指标。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淘汰。各岗位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余姚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前一天,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由面试评委组对面试者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打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余姚人才网公布。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因在体检中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缺位,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八)工资、福利及约定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新录用员工首次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享受公司同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新招聘人员自市国资办首次备案起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其他事项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3、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限工作时间)朱老师:0574-87327162、0574-87327356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附件: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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