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知名国企招聘:2023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2023-04-23 09:02 编辑: 小卷 来源: 上岸鸭公考

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青海人民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2011年改制为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是青海唯一一家综合性出版单位,长期从事本省教材教辅、人文社科、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等领域的图书出版和数字出版工作。多年来,始终秉承“为人民出好书”理念,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和传播优秀文化为己任,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注重把地方资源禀赋转化为出版优势,力求打造更多具有时代价值,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归属感的精品佳作。

根据公司目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热爱图书出版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胜任所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应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不影响履行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所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二)凡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要求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各类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薪酬按公司员工薪酬标准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及节假日等各项福利。

四、工作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西座10-12层。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本地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qhrmcbs.com)通知公告栏阅读招聘公告,下载填写《青海人民出版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之后携带《青海人民出版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查询结果、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和2张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前往现场报名。

2.外省报名人员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qhrmcbs.com)通知公告栏阅读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青海人民出版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将《青海人民出版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身份证、学历、学位、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查询结果、各类证书和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QHRMCBSXZ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所学专业)。相关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可于笔试当日提供。

3.对于2023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除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5月10日。

(二)资格初审

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将对简历进行分类及筛选,严格按照招聘信息中的岗位要求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要求的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考察应聘者的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笔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四)面试

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和任职能力,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在我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主要核实报考者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除对考生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考察外,还将严格审查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合同期内,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根据受聘人员能力、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九)递补

在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等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一次。

(十)其他

企业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可分阶段招聘、灵活掌握。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录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我公司将电话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招聘。

(三)公司在招聘笔试、面试过程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也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招聘过程的各项相关信息将在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对外公开,报名资料和各类应聘证书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六)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负责此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971—6143722(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邮箱:QHRMCBSXZB@126.com

附件:

1.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青海人民出版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1日

原文标题: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qhrmcbs.com/News/Detail?doi=c6bc6466-ecee-4ca7-a78e-2cd96d2e&type=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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