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招聘公告
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公路建设投资与项目管理、道路养护施工与管理、环保建筑材料加工与销售、城市更新项目咨询与策划、互联网数据与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经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等。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产管理部副经理1人、工程管理部主管1人、工程分公司专业工程师2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点招聘职位);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内的;正在接受党的纪律审查、司法或审计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竞业限制的人员,均不得报;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二、招聘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下载并完整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报名材料扫描件连同《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zslqgs@163.com),邮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投递。
1.近期个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个人简介、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等证书扫描件,需提供官网证明信息;
4.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等。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对应内容准确命名。所有附件材料打包到一个压缩文件后上传。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6日
(三)资格审查
1.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可进入笔试或面试。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收到工作人员反馈意见后按时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通知发布时间
经审查无异议,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发布考试通知。
四、考核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的方式,分两轮进行考核,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1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政治审查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内容包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人事档案、个人征信、体检情况或原单位调研听取意见等方面,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配合调查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录用资格,重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或另行招聘。
六、公示
(一)按相关规定和条例办理公示等手续(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与拟录用人员就薪酬待遇、岗位安排、考核等事宜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八、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公司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事宜,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在未发布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三)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放弃聘用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633127。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文标题: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zspreim.com/html/article/2023/04/27/58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