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是市政府驻港窗口公司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国有企业。集团全资的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是福州市政府唯一授权经营管理城区道路泊车和公共停车场的企业,并同福清市、闽清县、连江县、长乐区、高新区等县区合作运营当地静态交通管理项目。目前,华榕泊车公司已对福州市区及周边县区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近20000个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收费管理。公司始终坚持运用行业领先的管理技术,结合创新的经营管理模式,打造国内首屈一指的华榕泊车管理品牌。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支委会议研究,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招聘2名相关岗位人员。
一、选聘岗位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督导部部门主管1名;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指挥中心调度员1名。
二、选聘岗位职责
督导部部门主管:协助部门经理开展各项工作,协助监督各种制度的贯彻与实施;负责公司一线工作纪律检查,监管公司运营相关决定执行情况;负责部门内部的组织管理,指导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指挥中心调度员:及时、有效的受理、登记用户来电咨询建议、停车相关业务咨询、来电反馈、来电投诉等系列停车问题并以电话形式回复车主工作;接听解答、更正用户反馈停车问题类型,根据反馈类型核实、更正订单并给予客户答复处理结果;处理智慧平台意见反馈的停车问题订单,并对反馈问题按类型流程对订单进行核实、更正后及时以文字或电话回复用户受理结果;接收并处理12345平台、监督管理所、315平台、微信平台、数字城管等投诉件致电或文字回复工作;负责泊车卡窗口退卡工作,并严格按照回收流程操作,办理卡泊车卡回收、泊车卡内余额退现、余额转存工作;客服职权范围内无法处理的问题、流程中尚未明确的问题,应即刻向上报告;客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不得违章操作。
三、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结果符合录用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受过违法违纪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不良记录;
4.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素质能力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二)任职资格
督导部部门主管: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法学大类等相关专业;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3.具有处理突发事情的能力,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态度积极进取,抗压能力强,逻辑思维清晰,做事认真、细心踏实;具备一定沟通能力,能适应对外协调沟通。
指挥中心调度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大类等相关专业;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中共党员优先;
4.能接受公司轮班、排休规章制度;
5.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擅长处理客户问题和客户间的关系,抗压能力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将发布在国资集团微信公众号、华榕集团网站、福州人事人才网、福州人社招聘网等渠道发布。
五、选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标准、确定人选、体检、公示、研究决定录用、履行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企业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真实的报名登记表,即《应聘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企业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3)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4)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
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企业报名邮箱(fzcspark 163.com)。
联系人:姜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08861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束后,将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初审结束后,将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人数不足3名,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三)考核标准
(1)岗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成绩计分标准
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分数,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拟聘人选名单需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查实所提供材料不实者,取消聘用资格,由后续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五)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体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聘任建议。经公司支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六)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办理试用手续。
(七)录用
实行招聘试用期制,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2年。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后,可由后续递补人选递补。
六、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员对选聘过程全程监督,泊车公司纪检监察员、人力资源部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fzrsrc.com/ArticleShow.aspx?id=37144ec3-1eb7-6182-d6c8-43c4-13f4dc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