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职员的公告
公司简介: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2008年1月8日经平武县人民政府批准,1月26日挂牌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金均为0.93亿。作为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是平武县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力量,承担多个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业主。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文旅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物业投资、经营;砂石开采、加工、销售等矿产资源开发等多个业务领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岗位、名额、招录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附件《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面试录用职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公告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热爱国资国企事业;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3、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不予录用;或已录用,但在应聘时隐瞒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立刻解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纪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9、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目前已在本公司工作未说明者(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10、公司以前辞退的员工及认为不能录用的其他理由。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8日,通过线上的形式投递简历。凡符合条件者,请将本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7月28日17:00前发送至招聘邮箱1253169961 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基本条件,相关工作人员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结果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逾期未通知的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回,公司承诺对报名人员及资料保密。
(三)面试
面试根据本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面试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聘最终结果,按照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竞聘结果将在竞聘结束后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
考察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包括血液分析、胸片、心电图、肝功、内科、外科及五官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等结果,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任职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平武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参与公开社会选聘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无故不能参加者视为放弃;
2.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薪酬待遇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工资按照职级工资的80%发放,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附件: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面试录用职员职位情况表
公招咨询电话:0816-8828300
附件:http://www.pingwu.gov.cn/xxgk/gsgg/43415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