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各市(州、区)供电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支持乡村电网运维与营销服务发展,充实基层供电服务力量,湖北省各市(州、区)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2023年供电服务职工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湖北省各市(州、区)供电服务公司是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主办的集体资产全资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主要从事当地乡镇供电所的生产经营业务,具体为农村配网设备现场巡检维护、故障抢修、业扩报装、装表接电、用电检查、电费抄收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符合择业期政策的2022年毕业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武汉地区非电工类专业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服从企业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4.县域属地农村生源优先。
5.专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3周岁、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招聘专业以电工类为主,部分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财务会计类、管理类、其他专业为补充。具体如下:
7.条件优秀或愿意赴艰苦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供电所工作的,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包括:十堰郧县、竹山县、房县、郧西县、竹溪县、丹江口市;宜昌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远安县;恩施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黄石阳新县;襄阳谷城县、保康县、南漳县;孝感孝昌县、大悟县;黄冈团风县、红安县、蕲春县、麻城市、英山县、罗田县;咸宁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神农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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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计划
2023年湖北省各市(州、区)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共计招聘约800人。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5日17:00,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应聘毕业生按时做好报名工作,建议报名志愿优先选择属地单位。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bgfzp.whzsrc.com:88,应聘毕业生确保个人填报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三)考试通知
公司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简历筛选,简历筛选原则上属地优先,综合考虑招聘计划、岗位需求、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在校成绩等因素。
筛选初审合格人员,以短信形式,辅之通过报名网站站内消息向考生发布笔试通知。应聘毕业生需登录招聘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参加考试(未确认、已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的应聘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接到考试通知并确认参加考试的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前1-2天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正、反面);学籍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建档立卡贫困(脱贫)户、“雨露计划”生源须提供佐证资料;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各类证书。
研究生须携带本科阶段相关资料,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及相关资格认证信息等;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需岗位的专业和年龄要求、所持各类证书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各类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请应聘毕业生保证在2023年10月30日前有效,学籍学历必须通过学信网验证。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考试
供电服务职工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评三个环节,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5%,取综合成绩。各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
1.笔试
笔试分电工类、非电工类(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财务管理类、管理类、其他专业)两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8月2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89号)
2.面试
以短信形式,辅之通过报名网站站内消息向考生发布面试通知,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毕业生需登录招聘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参加面试(未确认、已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评
面试期间,统一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选后,将在湖北公共招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
招聘单位将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
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和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决策程序后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接到录取通知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如期报到的,需提交延期报到申请,经确认审批后方可延期。逾期未报到也未办理延期手续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各市(州、区)供电服务公司对信息核查无误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建立劳动关系。首次订立劳动合同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条款,原则上不跨县域流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真实,各相关字段均须填写(含必填和非必填字段),不得漏填、误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三)为保证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招聘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四)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任何针对供电服务职工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材料、复习资料,均与公司无关。
(五)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我公司允许,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咨询电话(仅限考生本人咨询)
027-88562535;027-88562536。
(仅限招聘期间工作日时间:8:30-12:00,14:00-17:30)
2023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whetc.com/zsjy/info/1009/42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