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铜川易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电服务业务部直聘用工第一批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铜川易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集体性质的企业,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4249万元,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试一级、承修二级资质。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设计及施工、安装、修试,电动汽车充换电业务,通信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热力供应,仓储服务,劳务服务,房屋、车辆、电气设备租赁,服务修缮及装饰,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共招聘10人,具体见下表:
三、用工方式、工作内容及待遇
1.用工方式:劳动合同制
2.工作内容:主要从事乡镇供电服务、配电运维检修、故障抢修等农网配电营业岗位工作。
3.培训培养:对招聘录用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实行持证上岗。经培训后员工应具备登杆作业、电能表装接、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4.工资薪酬:执行“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工资制度,根据考勤、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差旅费、加班费及其他补贴按相关规定据实发放。
5.福利待遇: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6.后勤保障: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个人工器具、必要的安全及劳保用品,固定工作场所一般设有食堂。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电力事业。
2.省管产业单位供电服务业务部直聘用工应聘人员应为2023年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学历、专业条件。
3.身体健康,无妨害工作的病症,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招聘岗位工作要求。患有以下病症者,不适合招聘要求: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②双耳听力障碍;③四肢功能残疾;④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⑤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生产作业的。
4.应聘专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用人单位所在市(县)属地生源优先,雨露计划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流程及进度安排
(一)应聘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原则应将拟聘工作地点填报到具体县(区)域,后续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和应聘志愿统筹确定拟招聘录用单位。招聘报名网址http://8.140.62.152:18160/logi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24:00。每人限报1个招聘单位,并向所应聘的区县易源实业分公司报送相应报名资料(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报名信息及资料,对应聘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评测试
应聘毕业生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评测试,根据考评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毕业生,未入围的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择优确定拟录用毕业生,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入职试用
对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无妨碍工作病症的拟聘人员,通知办理入职手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12:00~15日24:00。
(二)联系方式
1.铜川易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耀州分公司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药王路92号。
联系人:侯复熙
联系电话:0919-3453263 18091917000
铜川易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印王分公司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三路洞路15号
联系人:闫玮
联系电话:0919-3453589 13629196860
3.铜川易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君分公司
地址:铜川市宜君县宜阳北街61号
联系人:寇毛毛
联系电话:0919-3453752手机:15291953317
4.铜川易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分公司
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1号
联系人:胡楠
联系电话:0919-3456162手机:18891191206
5.铜川易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1号
联系电话:0919-3457015手机:13992938668
联系人:乔爱莲
六、特别声明
1.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15日,请及时关注本公告及相关省管产业单位招聘公告,按要求完成应聘报名。
2.应聘毕业生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以及个人信息安全负责,防止信息被他人冒用。为保证及时收到招聘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请广大应聘毕业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录用资格
1.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填写的信息不真实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学习(工作)经历等。
2.破坏招聘秩序,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造谣滋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相关证书并办理入职手续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原文链接:http://www.sn.sgcc.com.cn/html/tc/col635/2023-08/07/20230807094130041379113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