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济南莱芜光明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招聘62人公告
公司简介
济南莱芜光明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承装(修、试)三级资质、建筑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山东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配网不停电作业甲类4级资质,可承担110kV及以下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及第一类到第四类所有不停电作业类型。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车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档案整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一、招聘条件
(一)品德修养: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强,无犯罪记录。
(二)专业、学历要求:主要包括电工类、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和少量其他相关专业,专业名称及分类详见专业分类目录。其中,电工类、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专业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其他专业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以上专业和学历要求适用于全部拟派驻岗位,具体各岗位需求详见需求信息。
以上专业和学历均以学籍验证报告记录的主修专业(不包含辅修专业及第二学位)和对应的全日制学历为准。入职前须获得相应学历证等相关证书。
(三)年龄要求: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状况:1.应聘者应身体健康,符合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考虑电力作业需要,患有以下疾病者,不适合公司招聘岗位要求: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②双耳听力障碍;③四肢功能残疾;④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⑤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者。
(五)优先条件:优先招聘符合以上条件的2021年6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需求信息
公司计划招聘约62人,均派驻至乡镇供电所从事农电委托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注:此招聘计划为初步计划,公司将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最终录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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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总体安排: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性格测试→笔试→面试→公示→录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7日17:00截止。
2.报名网址:www.gmzp.qlrc.com
3.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网址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及学籍验证码,上传学籍验证报告(PDF格式,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获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符合雨露计划的应聘者须上传雨露计划证明材料。所有填写和上传的信息均应确保真实、完整、有效。
学籍验证报告应确保自报名至2023年9月30日间均在有效期,报名时未填写正确有效的学籍验证码、未上传报告或报告无效将影响获得应聘资格。
4.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网上审查为主,应聘者须真实、完整、有效地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否则将影响获得应聘资格。公司将视情况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具体内容参见考试大纲。
(2)面试:考察综合素质,涵盖专业能力、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
2.笔试情况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录用
1.公司将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报名岗位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综合考虑属地化信息、学历层次、院校类型、所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所获荣誉等情况,择优筛选简历。公司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笔试、面试入围者,通知将发送至应聘者在招聘平台内填报的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号码填写准确,并保持通信通畅。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的相应资格: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在招聘平台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学习(工作)经历、签约现状等。
(2)应聘考试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传播考试试题的,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考试或招聘纪律情形的。
(3)破坏公司招聘秩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造谣生事、发表损害公司形象、影响招聘秩序言论的。
(4)携带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或摄像、录像等电子设备进入笔试或面试场地的。
(5)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
(6)试用期评价不合格的。
(7)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1-77992410
附件:
原文链接:http://jnhrss.jinan.gov.cn/art/2023/8/13/art_18309_4793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