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面向华电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的公告
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公司)是中国华电在广西区域设立的风光电新能源管理主体单位,主要负责广西区域的风光电产业开发、建设及生产经营管理及购售电业务等。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华电系统内、外公开招聘17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能力、资历、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3.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为人诚恳谦和,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执行力,忠于华电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章遵纪、廉洁从业,勤勉尽责、作风扎实,严守机密,坚持原则,善于合作共事,团队意识强,良好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工作关系融洽。
3.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判断、分析和处理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和管理经验,工作思路清晰有序,有较强的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职工作病症。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具体见附件。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在华电招聘平台(https://chd.zhiye.com/)进行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等。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风电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入职前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应如实、主动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及重大疾病史,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审批录用
按规定履行审核备案程序后,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风电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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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面试前不接待来访。
3.应聘者录用后执行风电公司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4.如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该岗位可空缺;招聘单位不对未被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5.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户口、住房以及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71-8012030
原文链接:https://www.chd.com.cn/site/2/2023-10-18/1b260837046a4e958056824b237840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