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省交控集团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根据中共青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结合省交控集团战略发展实际需要,计划面向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8岗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4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起。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进行线上报名,每人限报一岗,有意者直接登录省交控集团官网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rczp.qhjkjt.com:8091/zp.html#/
(二)资格审查
根据校园引才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公司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和初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公司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组织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和笔试的人员,根据用工需求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将由各公司安排专人另行通知。
(五)特别引才政策
根据《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中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化招聘流程的规定,各公司按照本次引才岗位的学历要求,对不能直接到线下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采取线上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线上主要采用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测评。
1.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谈、公司领导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试讲、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六)背景调查(政审)
通过以上程序者,公司组织对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及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公司与国内2024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体检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
(九)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交控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公司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享受与该企业员工相同的各类社会保险。
四、具体事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研究生;
12.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保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服役,具备退役军人身份的毕业生,服役期间缴纳的社保记录视同择业期)。
(三)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同时,要在三方就业协议中约定好违约责任。
(五)如已完成年度校园引才相关人员的录用工作,将关闭报名入口。
五、引才政策
(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执行公司薪酬和福利待遇,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同时对符合条件员工缴纳“企业年金”,相关公司附加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
(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或提供职工公寓。硕士研究生可提供职工公寓。
(三)硕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认定副高级工程师。
(四)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带薪年休假及工会福利。
六、薪酬待遇及录用
(一)对确定录用人员,由岗位所属公司与其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制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相应用人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者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本人自动放弃的,以签订自动放弃承诺书或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承诺自动放弃为依据;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七、组织与监督
(一)本次引才由省交控集团公司按中共青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具体工作由省交控集团各二级公司自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各用人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应聘咨询服务,对应聘者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条件及招聘程序等咨询,给予及时、准确解答,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三)各用人公司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由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971-3562013。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真实填写简历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期间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或出现资料造假等情况,公司有权停止笔试、面试或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省交控集团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外部机构开展本次工作,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各用人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和方式,请应聘者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未入围的,恕不另行通知。
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qhjkjt.com/rczp/content_1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