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企招聘|2023山东东方大厦有限公司招聘8人公告

2023-12-11 10:47 编辑: 紫薇 来源: 上岸鸭公考
2023年“才聚齐鲁  成就未来”山东东方大厦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山东东方大厦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四星级酒店,隶属山东省国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45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包括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房屋租赁、日用百货零售等。大厦地理位置优越,处于济南市核心商务区,开业以来,东方人秉承“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着力塑造“琉光璃彩、浪漫温馨”的企业文化,注重承担社会责任,多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星级饭店”“山东十佳星级饭店”,2019年荣膺“山东文化主题饭店20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山东饭店贡献金樽奖”。为适应大厦经营管理需要,促进大厦长期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招聘8人,其中社会招聘3人:主管会计岗2人、资产管理岗1人;校园招聘5人:会计核算岗1人、行政管理岗1人、文创策划岗1人、市场营销岗2人。(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与公司发展、岗位职责相匹配;
4.无不良记录,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影响使用的情形;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7.参加校园招聘的人员为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入职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内高校毕业生需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具体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及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报名邮箱:sddfdszb@126.com
报名时需向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登录山东省国资委或山东国投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交word版和本人签字扫描件。其他格式简历、报名表无效。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所有报名资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标号,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请按照“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填写,标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对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初步筛选的,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确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组织笔试和面试。招聘工作中各事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基本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先由应聘者回答规定的面试试题,后由面试官自由提问。面试官依据面试评价表打分。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组织背景调查,应聘人员如不同意,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或自愿放弃背景调查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或暂时空缺。
(五)体检
体检在公司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或暂时空缺。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背景调查、体检及公示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2023央企国企招聘:你必须知道的报考理由和报考时间!

>>>如何在央国企招聘中脱颖而出?这里有你需要的技巧和建议!

四、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山东东方大厦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通过山东省国资委、山东国投公司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二)本次招聘报名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多报重报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对择业期内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认定,是指2022、2023年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保),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且本人做出书面承诺。
(五)公司对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六)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赵女士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7:00
咨询电话:0531-85185279
监督电话:0531-85185277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gzw.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23/202312/998d3de0-78d9-467a-952a-d823fc91a8d2.html
职位搜索
立即查询
备考工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岸鸭公考 www.gwy.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