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上岸鸭公考小编,咸宁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已经发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咸宁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报考咸宁市公安机关招录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
体能测评于2022年8月8日在咸宁市体育中心进行,上午7:30时正式开考。
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00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咸宁市体育中心内咸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大门外(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9号)集合,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开考前3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鄂人员,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0天。考生应严格落实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健康管理措施,在解除管理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考试入场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其中,体测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考点所在市州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体测区域;体测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湖北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体测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体测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体测条件的,单独进行体测;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本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流程:先进行10米×4往返跑或纵跳摸高测评,再进行长跑测评。每项测评成绩由考官判定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测试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一次达标即为合格),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一次达标即为合格)。
2.体能测评实行封闭式管理。测评前,考生要将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予以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3.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需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自备1-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换装必须在测评开始前完成。候考、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考场和所在分组队伍,遇到问题及时向领队报告。
4.考生须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和健康状况,没有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疾病及其他情形,测评中如有不适应及时报告。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5.考生要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按时集合参加体能测评。由于集合时间较早、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自备饮用水和干粮。
6.如遇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15-8172055
附件:
1.咸宁市202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咸宁市公务员局
咸宁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日
原文标题:咸宁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nzg.gov.cn/zgdt/tzgg/202208/t20220801_27463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