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2022-08-10 09:48 编辑: 夜弥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根据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白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7月18日9:00-10:30。因考生笔试入场前须进行扫码测温、核验身份等工作,请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7月18日8:00前到达笔试考点,有序排队入场。

二、笔试考点

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白城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南大街50号),考生由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东大门进入考点。

三、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为测试内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网站点击本公告附件1,输入本人身份证号,考生信息显示完整,点击“打印”即可。建议考生使用A4纸于笔试前一天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本人红底小二寸照片,勿做任何标记。未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五、考前准备

(一)笔试前14日内无白城市外旅居史的考生,本人如实填写《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打印,提供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笔试当天进入笔试考点时交现场工作人员备案。

(二)笔试前14日内来自低风险区返白的考生,严格执行“三天两检”管控措施,本人除如实填写《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外,还提供笔试前第1、3天两次核酸阴性证明,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现场工作人员备案。

(三)笔试前14日内来自中风险区返白的考生,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除如实填写《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外,还需提供笔试前第1、4、7天三次核酸阴性证明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观察有关证明,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现场工作人员备案。

(四)笔试前14日内来自高风险区返白的考生,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除如实填写《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外,还需提供笔试前第1、2、3、5、7天五次核酸阴性证明和解除7天集中隔离观察有关证明,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现场工作人员备案。

(五)考生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后,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实名申领“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便于快速完成笔试当天的排查检测。

(六)考生出入考点和考场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的防护口罩,自觉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前后左右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偏离规定路线,不得聚集交流。

(七)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和黑色中性笔答题。

六、笔试流程

(一)开考前

1、7月18日上午8:00,考点学校大门开启,考生在考点学校东侧大门有序排队,保持社交距离2米以上,行进至“排查检测点”,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笔试前14日内无白城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除具备体温检测结果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卡)”无异常等相关条件外,还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和《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及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考点入场健康检测、身份核验的考生,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的防护口罩,按规定路线有序排队入场,不得拥挤,前后左右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2)笔试前14日内来自低风险区返白的考生,进入考点时体温检测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卡)”无异常,除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和《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外,本人还需提供笔试前第1、3天两次核酸阴性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3)笔试前14日内来自中风险区返白的考生,进入考点时体温检测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卡)”无异常,除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和《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外,还需提供笔试前第1、4、7天三次核酸阴性证明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观察有关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4)笔试前14日内来自高风险区返白的考生,进入考点时体温检测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卡)”无异常,除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和《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外,还需提供本人笔试前第1、2、3、5、7天五次核酸阴性证明和解除7天集中隔离观察有关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5)考生在进入考点和考试楼前接受2次体温测量,体温检测结果高于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异常考生,由现场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引导考生到考点内异常情况处理区,用水银温度计复测2次体温。体温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医务人员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一律劝离。如考生坚持要求参加考试的,由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将其引导至隔离备用考场,同时进行新冠抗原检测,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6)考生进入考点时,经排查检测发现考生本人核酸检查结果和身体健康状况均正常,但“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由现场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引导考生到考点外异常情况处理区,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询问,进行专业评估,确定该考生需要隔离观察的,不得参加考试,由考点医务人员与属地卫健部门联系,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第一时间向考点主考通报。

2、考生到达笔试考场后,严禁随意走动,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核验身份。核验身份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快速取下、戴上口罩配合完成身份核验工作。考生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一律关机并上交监考保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主动上交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3、7月18日上午8:45,考场监考人员随机抽选2名考生进行试卷验封并签字,拆封、分发试卷和答题纸,考生在试卷和答题纸上用黑色中性笔填写本人信息。

(二)考试中

1、7月18上午9:00,开始考试。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监考人员对照考场签到表,核验记录缺考人员信息,全程关注考生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考试过程中,不允许任何理由提前离场(包括上厕所),考生如遇身体状况异常,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2、7月18上午10:30,考试结束。所有考生停止作答,起立,等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和答题纸。试卷和答题纸回收完毕后,考生在巡考和监考的指挥下有序离场。考生离场时应按照入场时的规定路线离开考点,不得偏离指定路线,不得聚集交流。

(三)结束后

考生离开考点后,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即离开考点及附近区域。

七、责任追究

(一)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笔试

1、考生未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居住证)的。

2、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居住证)信息不一致的。

3、考生入场健康检测出现异常情况需要隔离观察的。

4、笔试开考15分钟后仍未进入考场的。

5、进入考点后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6、刻意偏离进场路线或与其他考生聚集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考生笔试成绩

1、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

2、在笔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被转移至隔离备用考场时,拒不配合考点医务人员工作的。

3、考生主动放弃笔试缺考或不服从所在考场监考人员管理,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

4、笔试过程中有抄袭或协助抄袭,作弊或串通他人作弊,提前离开考场或笔试结束拒不交卷的。

5、笔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场和考点学校过程中,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刻意偏离规定行进路线,擅自返回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聚集的。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持伪造准考证、身份证(居住证)参加笔试,代替他人或让他人顶替参加笔试的。

2、隐瞒、漏报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影响和后果的。

3、不如实承诺履行健康申报,利用注射退热针剂或自行服药强行控制体温参加笔试被查实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规定行为。

八、笔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居住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准传递任何物品,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三)考生应看管好本人的试卷及答题纸作答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四)除规定携带的证件以外,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书籍、资料、手机通讯、电子存储等设备。一经带入的需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资料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中性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应举手询问。

(七)考试一律用自备橡皮、2B铅笔和黑色中性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用两种颜色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九、笔试成绩发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22年7月21日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白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6-3252152

 

附件:

1、白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准考证(建议使用WPS)

2、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附件1、白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准考证(建议使用WPS).xls
附件2、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原文标题:白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hrss.jlbc.gov.cn/xwzx/zxgg/202207/t20220713_940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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