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宁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2-10-17 16:53 编辑: 沫沫 来源: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按照《关于招聘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公告》内容,现对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场资格审查(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0月19日上午10:00—11:00进行,请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执法中心(大连高新区火炬路59号) 四楼

三、需要携带的审查材料

请应聘人员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大连高新区城管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并粘贴照片,现场上交);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与报名上传的学历证书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打印件(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综合评价赋分的证明材料:本人邮箱已上报的证明材料、证件(原件)。

(7)其他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证件的原件。

(8)C1及以上驾照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必须本人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可他人代替。

2.请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员迅速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3.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纸质均可),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的,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在等候审查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室,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延后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不得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政策实时调整。

4.请应聘人员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材料原件提交不齐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主动放弃。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而产生的资格复审人选空缺,从面试入围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6.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如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解除聘用手续,后果自负。

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1).docx

原标题:关于招聘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 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70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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