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接下来,高顿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综合成绩合成计算及排名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400分,考试各项单科成绩均为100分。
省市县乡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一般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00%
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财经管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和警务技术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0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公安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省公安厅法医病理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140%+法医病理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各单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不含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