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2023-04-25 09:31 编辑: melva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大家好,这里是上岸鸭公考小编,山西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已经发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6:30

报到地点:山西省戒毒管理局(太原市并州北路306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依据人社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开展。

五、体检纪律

(一)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体检过程中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照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参检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剧烈运动。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三)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及饰品。佩戴度数适合的眼镜,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四)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及携带药物备用。

(五)孕妇(尤其是早孕妇女)、哺乳期妇女及有可能怀孕的女士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不做X光、CT等放射类检查。如在月经期间,请勿留取尿标本及妇科检查。未婚妇女不做妇科内诊检查。

(六)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或体检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察

考察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时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山西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351-2785020、2785021

附件:2023年度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名单.xlsx

山西省司法厅

2023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山西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tzgg/202304/t20230424_8423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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