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本题考查民法典。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的财产转让第三人,第三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是公然善意、有偿和无过失的,则第三人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第三人在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后,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
A项错误,丙作为善意第三人,不论是否从乙处取回价款,丙都没有返还义务。
B项错误,乙的行为虽然属于无权处分,但丙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没有返还义务。
C项正确,依据善意取得相关条款,丙作为善意第三人,没有返还义务。
D项错误,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是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并且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无过错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乙的行为并不构成表见代理。
因此,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