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本题考查的是公务员法相关的基本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八十七条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A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中的(四),某财政局处长甲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不得辞去公职。
B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中的(一),某税务局科长乙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可予以辞退。
C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中的(二),某国安局科员丙在涉密岗位工作一年后,不能辞职。
D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某分管工业的副县长丁对重大生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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