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B类)待修3

2017-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A项:符合《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三条中的(一)。正确。

B项:符合《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三条中的(二)。正确。

C项:不符合《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错误。

D项:符合《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三条中的(三)。正确。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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