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呼和浩特新城区哲里木路北口,毓秀国际公馆南门西500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405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需要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9.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资格复审及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登陆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1日17:00。
(七)面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30日,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6536761崔老师。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
2023年6月5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517021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