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成绩公布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网址http://www.impta.com.cn)。
(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地点
1.为保障此次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开透明,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
2.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3.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临时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88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北院)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荣贵电话:0471-4304994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
6.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于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应及时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4.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招聘单位。
(五)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三、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上发布或直接通知本人,请予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
2023年6月8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815032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