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附件1)。
2.招聘计划数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数。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按《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行。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7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零散劳动力市场(保靖县迁陵镇北门路4号)。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资格审查对象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户籍认定时间2023年4月25日前。
3.系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
4.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单位党组织(或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有“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准考证如有遗失,重新打印准考证平台开放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至7月7日下午18∶00。
2.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4.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5.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如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长时间关机或电话不能接通等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附件:
附件1: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jzf.gov.cn/zwgk/xzfxxgkml/rsxx/202306/t20230630_2033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