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公布期已过。现将笔试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排名
按照《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报考管理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具体情况见《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表》(附件1)。排名公布期为2023年9月10日-9月11日下午17:00,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与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43-8713162)、州人事考试院(电话:0743-8222104)联系。
二、资格审查对象
1.笔试后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2.只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等额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进入下一程序对象。
3.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的,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4.招聘计划数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数。
5.若出现资格审查对象递补情形,按《公告》规定进行。
6.根据《公告》规定,对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对出现此类情况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备注栏用“——”标注),相应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9月15日上班时间。根据《公告》规定,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所在地,具体见《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联系表》(附件2)。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资格审查对象须填写《湖南省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提供本人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2.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户籍认定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前。如系“四项目人员”,按《公告》要求认定。
3.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系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按《公告》规定认定。
7.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能进入面试或体检程序。
4.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如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长时间关机或电话不能接通等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