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3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经过报名、笔试、面试,现已进入体检阶段,为使体检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桑植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桑植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确定如下人员进行体检(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2.地点: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之前赶到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
三、相关事宜
1.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
3.参加体检的考生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4.未按规定时间赶到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不再发布体检公告。
四、体检须知
1.考生体检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原件。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预计每人500元,多退少补。
五、咨询电话: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4-622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