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通过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9:00-11:30、13:30-16:00。
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教育大楼)五楼(长春四联大街131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须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师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委托代理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理委托书。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考生本人签字上交。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
(一)时间
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务必于早6:30前到达,7:00封闭考场。
(二)地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中学(长春创业大街4889号)。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有效临时身份证)以及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试讲8分钟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考点采取封闭式管理,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查验身份进入候考室后,严禁使用各类通信工具,同时须将通讯工具关闭交由考务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归还。
3.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由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
4.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序号,不准报姓名,不得透露其他个人信息,禁止穿戴及佩戴有标志性的服装及饰品,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离开考场,不得逗留喧哗。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须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8.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9.由于面试等待时间可能较长,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自备午餐和饮用水。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面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aida.gov.cn/ywdt/tzgg/202310/t20231011_3235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