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兰州新区组织部,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省属事业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有
关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提升人事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一)畅通高层次人才岗位聘用通道
对持有“陇原人才服务卡”的A类和B类人才,在管理岗位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C类人才,以及甘肃省特殊人才的专业技术岗位单列管理,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等条件限制直接聘用,单列的岗位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册管理,专岗专用。
C类人才因岗位特点确需兼岗的,不受兼岗条件限制。
(二)拓宽特设岗位设置范围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高技能人才,重大产业和项目、重点学科特聘高层次人才,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可按《甘肃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数量、程序等要求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
(三)全面落实人员聘用自主权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事业单位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自主认定岗位等级,自主择优聘用人员。聘用结果按照规定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由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制定。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以及与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各系列、各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同时废止。
(四)优化岗位结构比例
对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占高级岗位比例低于10%的,可最高提高到10%,其他事业单位可在现有规定基础上最高提高5%,按管理权限办理。
将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由省级、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筹使用。
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结构比例可结合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全省总体控制结构比例。
(五)允许统筹核定使用岗位
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县区为单位,对规模小、人数少的事业单位,按规定岗位结构比例统筹核定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掌握、调剂使用。
(六)激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活力
对乡村教师及艰苦边远地区乡村专业技术人才,从教、工作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以及从教、工作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外单列。
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一)简化招聘程序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按《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实行招聘结果备案制和承诺制。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由主管部门或经主管部门依规授权的事业单位自主制定招聘计划,自主组织实施,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省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招聘计划和招聘结果的备案。
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所属县区和事业单位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程序。
(二)改进招聘方式
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照年度引才计划,发布长期招聘公告,约定全年或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即时招聘;鼓励组团赴人才聚集地、“双一流”高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实地考察考核的方式开展招聘。
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面试成绩原则上占总成绩的40%,最高不超过50%;对运动员、教练员、播音员、艺术表演和高职院校实训教师等专业素养要求较高的岗位,适当调整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比例,面试成绩最高占总成绩的70%;对地质测绘、地勘、考古等从事野外工作的岗位,允许以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校园招聘。
(三)放宽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岗位条件,允许降低开考比例,在约定服务期限的基础上进行公开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2.中医药、文物保护与修复、农技畜牧等行业中对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高岗位的公开招聘;
3.省直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工作地点在艰苦边远地区县乡的公开招聘。
(四)提高招聘效率
省直事业单位备案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实行“不来即享”,可通过传真或网络等方式进行,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备案招聘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别紧急的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五)鼓励服务基层
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未就业人员向基层流动,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人员要在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占一定比例。鼓励各类人才服务基层,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将具有2年以上(含2年)县区、乡镇基层工作经历设为公开招聘条件。
三、健全工作机制
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关系人才队伍建设和稳定,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沟通配合,形成权责一致、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各项优化措施落地见效。
(一)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人事管理主体责任,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按照“谁招聘、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紧扣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程序、严把岗位聘用标准、强化纪律规矩约束,严格执行配套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优化措施接得住、用得好。
(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工作指导和监管责任,主动跟进政策实施全过程,高度关注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作用,防范风险,弥补漏洞,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交流沟通,答疑解惑,增强政策宣传的针对性。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定期检查、重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线索,依法依规认真核查,确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未涉及事宜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rst.gansu.gov.cn/def/def/index_1_1329.jsp?trid=37631&rscid=1195
文章原标题: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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