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届应届优秀毕业生,现上岸鸭公考将招聘流程及注意事项整理如下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星火厅
咨询电话:0715-8327393 0715-8322536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提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聘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或说课,考生现场回答问题或根据指定教学内容说课,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组织能力。
咸安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体格检查与考察
各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学历高者优先,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四)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应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区编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都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15-8327393
区人社局:0715-8328247 83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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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上岸鸭公考的老师,或者直接拨打人社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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