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60人)

2023-04-10 09:44 编辑: 海艳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中山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简称为“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中山市计划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到市内基层一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服务期为2年。报名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募岗位和资格条件等。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外省生源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普通高校香港、澳门、西藏籍(包括西藏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技师(高技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招募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支教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10日后出生);

5.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专业技术岗位须是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不能确保服务期内能连续性服务的人员;

3.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4月10日9:00-14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szyf/index.do)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方案另行制定。报限制本地户籍(生源)岗位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名期间每天通过系统发布一次招募岗位报名人数;最后一次发布时间为报名截止前2天,并公布无人报名岗位情况。

(二)个人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4月24日9:00-26日17:0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个人报名确认的人员请于5月9日9:00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基本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报名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认定及处理。

(五)确定第一批招募对象

1.对各个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2.5月29日,省“三支一扶”办通过系统发短信通知拟招募对象,要求在6月1日前登录系统确认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未及时确认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按原岗位报名人员分数依次递补,递补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六)确定第二批招募对象

6月5日前,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招募岗位空缺情况,将无人报名、无人递补的岗位及一定数量的新岗位等一并对外公布。未被招募的人员于6月5日9:00-8日17:00登录系统重新选报岗位,拟招募对象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募资格的岗位,按分数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七)公示人员名单

拟招募对象名单将于6月15日-6月19日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对象。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八)派遣培训

根据各市“三支一扶”办通知,7月4日前,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资料,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教师资格证、合格的体检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九)补录

如因公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导致岗位空缺超过招募计划10%,省“三支一扶”办将适时开展补录工作,补录工作原则上进行一次,将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报名人员成绩进行。

中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点击下载附件1-7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2:2023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doc

附件下载: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附件下载:附件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下载:附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doc

附件下载:附件6:广东省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联系方式.doc

附件下载:附件7: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原文标题:中山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原文链接: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262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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