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在实际报考时存在特殊情况,一般私企考公是不需要同意报考证明的。需要填报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情况是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了工作单位。下面上岸鸭公考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情况。
资格审查程序包括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对证件的审查、报考者的体格外貌、审查报考者的照片、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这五个步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一个很普遍的要求就是让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报考前征得单位同意,原因主要是有些在职在编人员可能跟单位签订有服务协议,有服务时间的要求。怕万一原单位不同意,以后出现人事纠纷,要是通过招考录取后,单位又不放人,人事档案无法调动。
在私企如果想报考公务员,需要向报考单位提交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考生在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时,填写了工作单位,表明自己是在职人员。此时就必须要向报考单位提交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
第二种必须要向报考单位提交私企单位同意报考公务员的证明的情况是如果辞职没有超过一个月,已经通过了笔试环节,到了面试时考生向工作单位提出了辞职。
如果报考的职位需要工作经验,就得需要单位出示证明,自然也就得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想要获取更多的天津市考信息,欢迎大家关注上岸鸭公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