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6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花生老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已通过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参加我区以往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通过我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广大考生应该注意,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还会影响到接下来想要参与的教师招聘公开考试的录用。
并且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有编教师招聘都实行教职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以上是“广东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哪几类人员不能参与报名”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公务员考试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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