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文字综合岗位按分值最高的大作文成绩、其他专业岗位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1.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验证报告)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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