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文字综合岗位按分值最高的大作文成绩、其他专业岗位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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