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静安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区的战略规划,吸引国内外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来静安干事创业,2023年静安区计划招录储备人才45名,其中计划定向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15名。
一、储备人才招聘
(一)招聘人数
2023年静安区计划招录储备人才45名,其中计划定向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15名。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
(1)北京大学等“双一流”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具体如下: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具体如下: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
吉林: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南: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
重庆: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四川: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
甘肃: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3)华东政法大学等上海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具体如下: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公安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
2.国(境)外高校
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在QS、U.S.NEWS、ARWU、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范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若国内本科毕业后赴海外留学的,本科学历毕业高校应符合上述国内高校名单。海外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生仅限报名储备人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条件: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学生干部
③校级以上荣誉获得者
④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⑤具有突出调研(科研)成果
8.所学专业为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城建规划、卫生管理、生态环境等本区紧缺急需专业的,优先录用;
9.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储备管理
储备人才采取企业用工方式,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上海闸北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储备期为三年。
储备人才报到后,根据岗位需要、专业特长安排到区党政机关工作岗位。根据工作表现,适时安排到本区重点项目、重点岗位、重大工程培养锻炼,提升储备人才的综合能力。定期开展考察,建立储备人才个人成长档案。三年储备期内,鼓励报考本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年期满,根据择优和双向选择原则,可推荐至区属国有企业工作。
(五)薪资待遇
1.薪资水平
博士研究生年薪约22.8万元,硕士研究生年薪约20.8万元,本科毕业生年薪约18.8万元
2.其他待遇
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入住本区公租房;符合本市落户或居住证政策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储备期内享受各类专业培训、体检等福利。
二、选调生招录
(一)招录人数和条件
1.招录人数15名
2.除满足储备人才招聘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报考上海市定向选调生(静安):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其中,华东政法大学等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需同时具备下述两项条件:
(1)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报考政法类、信息技术类、财经类、城市建设类、卫生健康类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选调生岗位专业类别安排如下:
政法类2名,信息技术类1名,财经类4名,城市建设类3名,卫生健康类1名,综合管理类4名
(二)选调生管理
1.一考多用
只有报名静安储备人才,才有机会进入上海市定向选调生推荐名单,参加选调生考试。选调生考试与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一并进行。笔试成绩既可在选调生选拔中使用,也可在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使用。若未录取,仍保留静安区储备人才人选资格。若有意向报考上海市定向选调生(静安),请于2022年10月24日前报名静安区储备人才。
2.统一管理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录用为上海市定向选调生(静安区)。工作岗位在录用后统一分配,并根据本市选调生培养政策统一安排实践锻炼。区委组织部对全区选调生进行统筹管理、跟踪培养。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1)公众号报名
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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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站系统报名
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271417
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1月20日。其中,2022年10月24日后报名的,不能参加上海市定向选调生招录。
(三)具体流程
网上报名。自10月14日起,进行网上报名。
简历筛选。结合工作需要,综合考量专业匹配、学习工作和实习经历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核。
面谈遴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产生储备人才拟录用人选。推荐进入定向选调生名单参加上海市公务员统一笔试,通过分数线的,参加选调生面试。如面试合格,经相关流程录用为上海市定向选调生(静安),如未通过笔试分数线,保留静安区储备人才人选资格。如未通过定向选调生面试,但通过本市公务员笔试分数线的,可报考静安区公务员面试,择优录取。未通过面试的保留静安区储备人才人选资格。
签订意向书。次年春节后,视储备人才招聘情况,进行补录。
10月底开展第一轮面谈。春节后视情进行补录,分批次组织开展储备人才面谈,对拟录用人员开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后,符合要求的,签订录用协议。一般于2023年7月报到上岗。
(四)报名咨询电话
021-22304259
021-22304752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静安区公务员局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