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鸭公考为各位考生带来: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工作公告。想了解更多辽宁公务员选调生考试信息请关注我们!
为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战略储备和源头建设,持续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现就做好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数量
1.选调对象。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和辽宁省属高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2.选调数量。计划选调200人,其中:面向部分国内重点高校选调100人,面向辽宁省属高校选调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计划详见有关高校网上公告。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2020年2月29日);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辽宁振兴发展服务奉献。
3.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本人自愿,服从组织分配。
4.学习成绩优良,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1.个人报名,组织推荐。2020年1月上旬,有关学校发布选调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员名单,最多不超过30人。优先推荐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在校期间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推荐人员须在学校、院系公示。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2020年3月上旬,有关学校将推荐人员相关材料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资格复审,3月中旬,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3.统一考试,组织考察。2020年4月,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研究提出考察人选。考察组到有关学校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4.体检公示,确定人员。2020年6月中旬,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委托各市委组织部组织拟选调人选集中体检,有关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之后,研究确定选调生正式人员名单。
四、有关政策
1.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选调生全部安排到辽宁省所辖乡镇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统一安排到下辖村任职2年(含试用期),不得提前结束在村任职或借调到上级机关。
3.在乡镇工作未满3年(含在村工作时间)的选调生,不得调入县(市、区)及以上机关;在市及以下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选调生,不得调入省直机关。
4.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6.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享受各市、县(市、区)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五、组织实施
选调生招录工作由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会同有关学校、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选调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决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严密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跑风漏气、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23128277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0年1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gwy_zhaokaogonggao/1702.html
文章原标题:辽宁省2020年选调生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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