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兰州分行-对公客户经理
招聘资格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推动执行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作风正派,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现代金融企业管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精通银行信贷政策;
3、应聘分行管理干部和专业管理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应聘分行业务拓展与客户拓展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高效履职的身体素质;
5、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参加此次选聘。
人选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金融、经济及相关专业。
2、应聘分行部门/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级)岗位的,应具备其他经济金融机构相应职级相应职级或部门副总经理/支行副行长职务满2年;应聘部门副总经理/经营机构副行长职级岗位的,应具备相应职级或助理级职务满1年;应聘部门/经营机构助理级岗位的,应具备相应职级或二级部经理(级)满2年。
3、应聘分行部门/经营机构助理级岗位以上的,原则上应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相关工作8年以上;应聘客户经理或产品经理的,原则上应具备对公、零售客户经理或条线产品经理3年以上经验。
4、应聘理财经理的,应熟练掌握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投资理财方面知识和相关产品,取得银行从业资格及代理基金证券销售资质,有外部专业证书(AFP、CFP、CPB、CPA和CFA等)优先。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在B(称职)及以上。
6、熟悉当地经济和金融市场,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具备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
7、无不良品行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无问题贷款;无违纪违规行为;无群众信访事件。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9、符合分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2.在各招聘环节中,我行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我行不再发布通知。
3.应聘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931-8688717
投递方式:http://cebbank.51job.com/sc/show_job_detail.php?jobid=13177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