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 认定条件 | 认定标准 |
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
(符合任一认定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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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纳入生源地政府相关部门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清单的脱贫家庭。 | 提供生源地政府扶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2.被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 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本人信息查询截围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3.被纳入所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 提供所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 |
4.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 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证书或学校开具的其他相关证明。 | |
5.生源户籍为原国家级贫困县或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户。 | 提供生源地村委会、公安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 |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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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直接担任“大学生村官”成参加“三支一扶”项目:聘期结束时间在2024年内;聘期内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入职前能提供由当地政府组织部门出具的聘任期内工作鉴定。 | 1.《任职合同书》或《“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3.当地政府组织部门出具的聘任期内工作鉴定(入职前提供)。 |
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 地区县域机构定向招聘 |
以原国家级贫困县或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为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