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工程问题。由题意知甲公司单独完成项目I需要3天,乙公司单独完成项目I需要5天;甲公司单独完成项目II需要12天;乙公司单独完成项目II需要8天。两工程队单独完工时间已知,故采用赋值法,将工作总量赋值为单独完工时间的最小公倍数。对于项目I,工作总量为3和5的最小公倍数,即为15;对于项目II,工作总量为12和8的最小公倍数,即为24。由此可知,甲完成项目I的效率为15÷3=5;乙完成项目I的效率为15÷5=3。甲完成项目II的效率为24÷12=2;乙完成项目II的效率为24÷8=3。对比可知,甲做项目I比较快,乙做项目II比较快。所以让甲做项目I,乙做项目II,先完工的再去协助另一人,这样所需时间最短。由题意知,甲停工一天,故甲单独完成项目I需要3+1=4天。在这4天中,乙完成了
的工作量,剩余工作量为
。此时甲乙合作,还需
天。所以最少需要
天才可完成。
因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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