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23-04-23 09:38 编辑: 海艳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潮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安排,潮州市职位体检定于4月24日至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人选)。

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体检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

参加体检考生应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对不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报到地点

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粤海水务)一楼(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北段交银大厦隔壁,见附件8)

(三)报到需携带证件和物品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④黑色签字笔1支;⑤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携带B超或尿检怀孕证明;⑦体检费用400元(现金)。

三、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的规定组织实施。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有关体检标准(附件3-7),了解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22:00后禁食。女性考生在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须提交B超或尿检证明),须在报到时提前登记,部分体检项目另外安排补检。检测矫正视力时,近视的考生务必戴上度数准确的近视眼镜,以免检测误差。检测视力时不能佩戴隐形眼镜,以免检测仪器对眼睛造成伤害。违者后果自负。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和体检。

(四)体检纪律。考生报到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左侧,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全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体检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抗原检测阳性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安排时间组织抗原检测阳性人员进行体检。

咨询电话:0768-2282773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8下载: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表.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doc

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附件5: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6: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7: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8:体检报到地点示意图.pdf

原文标题:潮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haozhou.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842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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