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现将肇庆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wyks/index.do)公布。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为4月23日至25日。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分组及报到地点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准备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黑色圆珠笔以及体检费480元(请考生准备好现金或银行卡,鉴于部分体检人员可能需当天进行复检,请考生备足费用)。需要以矫正视力通过体检的考生,请佩戴合适的眼镜前来参加体检。
(二)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姓名和本人抽签序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以及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表上只能填写抽签序号,考生不得在体检表或其他任何材料上填写考生个人姓名信息)。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通知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考生凭序号牌领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四)结果公布。体检结果由招录单位向考生公布。
(五)复检。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
2、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招录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六)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特别要注意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要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7。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监督咨询电话:0758-2100616。
附件:1.肇庆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分组安排.xlsx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5.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6.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7.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doc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2日
原文标题:肇庆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haoq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837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