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古田建发公司)2022年补充招聘人员公告

2022-10-19 15:30 编辑: 瑾瑜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系上杭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一级企业,总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与上杭古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营模式(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主要从事上杭县境内旅游景区开发与运营、文旅项目投资开发、红色教育培训、文旅活动策划、旅游产品开发销售、酒店管理等业务,旗下共有全资、参股及控股企业24家。现因业务拓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文旅公司及所属企业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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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1.委托上杭县人社局招聘考试的岗位

2.企业自主招聘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要求审核认定

1.上述资格条件要求按照上杭县人社局2022年8月发布的《2022年秋季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相关办法进行审核认定;

2.相关工作经验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即按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认定;年龄要求以40周岁以下的,即按1981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认定。身份证为准,相关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此类推。

(四)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经相关单位同意的除外);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8.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地址:上杭县临城镇城北村二环北路2号帝豪大厦7楼)报名,联系电话:15059066865(正常上班时间),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3)应聘人员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gtjfdqb@163.com,并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到公司党群人事部进行资格审查;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表》1份(见附件1,简称《报名表》,可到公司党群人事部领取,也可在本公告中下载),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聘人员的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证明,须提供相关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与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国有企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应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公司党群人事部电话通知)携带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交公司党群人事部审验;

3.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公司将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考试办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考试办法进行招聘。01、02岗位考试(含笔试、面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101-103岗位考试由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如果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仍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报名人员按以下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2.代码101-103岗位的不进行笔试,按以下面试办法进行招聘。代码01、02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含延长报名时间后,下同)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含3倍),不再进行笔试按以下面试办法进行招聘;如果相关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按以下办法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四)考试规定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后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代码01、02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代码101-103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技能。

(3)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要求笔试人员除外)、《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3.考试成绩计算

(1)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按面试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有关事项

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佩戴口罩,动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卡”显示的行程为低风险地区,提供龙岩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如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将及时通知并按新要求执行。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2.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并填报《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确认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或不要求笔试的,则按照中共党员、学历高、学位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时间长、年龄小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二)考察

1.考察人选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和要求以及正常履行本次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体检人选虽然体检项目检查合格,但身体条件无法正常履行拟招聘岗位职责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中如有不予聘用或自愿放弃情形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司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办理续聘;续聘人员需与公司签订2年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2.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关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半年内因特殊原因离职的,将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相应岗位人选。

3.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称和资质工资、津贴、奖金等,“五险一金”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具体薪酬待遇按公司制订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试用(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上杭古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

1.《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表》

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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