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主要经营范围涉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及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等生态环保类项目。公司位于长丰县陶楼镇高塘社区,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西侧,总占地约65亩。2022年9月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取得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30年特许经营权,一期建设规模为200t/d,其中,餐饮垃圾处理规模为1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100t/d。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岗位资格条件
(一)电仪专工
1.基本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理工类相关专业毕业。
2.任职经验要求:
(1)具有3年以上餐厨、生活垃圾或发电等相关项目电仪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运行的能力。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化水专工
1.基本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理工类相关专业毕业。
2.任职经验要求:
(1)具有3年以上餐厨、生活垃圾或发电等相关项目化水、渗滤液处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运行的能力。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安全专工
1.基本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理工类相关专业毕业。
2.任职经验要求:
(1)具有3年以上餐厨、生活垃圾或发电等相关项目安全、环保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运行的能力。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土建专工
1.基本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理工类相关专业毕业。
2.任职经验要求:
(1)具有3年以上土建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运行的能力。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背景调查、体检、研究决定、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00截止,节假日期间正常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招考以电子邮箱投递报名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到访,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打包命名,发送至:cfwnhjkjgs @163.com,招聘咨询电话:0551-62957926。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按序编号,打包发送):
1.《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签字扫描);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与应聘者报考信息的匹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确定考试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若出现比例不符合开考要求时,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经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三)考试
考试环节包含笔试及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适岗程度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背景调查、体检、研究决定、公示和正式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景调查及体检人选。公司根据背景调查及体检情况研究决定录用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递补说明
拟聘人员因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wenergy.com.cn/zjwn/hr/content.jsp?id=8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