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雷博人力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事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及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3.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业务。
4.服从组织安排,能接受经常工作日晚上和节假日值班、加班,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淳安生源人员是指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1008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71-64816289。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则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相应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有关规定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事相关工作,薪酬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4年7月31日前,本次招聘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3。
5.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3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luoding.gov.cn/yfldrsj/gkmlpt/content/1/1710/post_1710197.html#2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