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30人)

2022-04-22 16:58 编辑: 桔子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邛崃市拟公开招聘教师共3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邛崃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4月25日09:00至5月11日17:00

网上缴费:2022年4月25日09:00至5月1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2年5月25日至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完成报名。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

(1)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2年5月17日前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更多栏目)-招考信息”栏目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笔试暂定于2022年5月29日(星期日)进行(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调整的,将会提前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4.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22年5月13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市民中心10楼1013)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服务证书(或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截止2022年4月25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参加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须服务满2年以上方可加分。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截止2022年4月25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3)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已按规定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三)原件校验与面试

1.原件校验时间与地点。原件校验时间与地点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原件校验通知。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3.原件校验资料。原件校验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原件校验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已完成学业,毕业证、学位证处于待发的证明以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审查合格,证书待发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原件校验递补。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递补进入原件校验,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名单于原件校验结束后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5.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当日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如因无法调减招聘人数或面试当日缺考而造成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2的,该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岗位达到比例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岗位达到比例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的聘用单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考生应及时关注四川省和成都市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在打印准考证前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0077)。

十三、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教育局、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67177、028-887912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附件:邛崃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原文标题: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邛崃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examinf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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