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以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要求,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现将2022年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考核聘用专业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考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藏药学、藏医学、口腔医学、烹饪等4个专业教师岗位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考生。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测评方式
考核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60%,专业技能测评占40%。
1.考核测评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封闭命题。
2.考核测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应学科专家7人,组成考官小组进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评,各项目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结果现场向考生进行宣布,并依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评时间为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当日。
4.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60%+专业技能测评*40%。
(二)综合素质测评
所有考生都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备课、试讲(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备课20分、试讲8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考生根据抽签顺序现场备课(60分钟)、现场试讲(15分钟)。
(三)专业技能测评
1.藏医学和藏药学专业的专业技能测评以综合答辩形式进行。答辩内容由考核专家组现场拟定,答辩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生依次进入考场答辩,测试时间为15分钟。
2.口腔医学和烹饪专业的专业技能测评以专业技能操作形式进行。专家组结合学校实践教学工作需要,组织考生进行相关专业的技能操作,并对操作过程进行考核,测试时间为40分钟。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7:30。
考核地点:口腔医学专业在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
藏医学、藏药学、烹饪专业在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北校区。
四、公布成绩
1.总成绩按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综合比例折算,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2.如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确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
3.成绩公布时间为考核测评完毕后。
五、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共同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由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八、相关要求
1.藏医学和藏药学专业考核测评均须使用藏语言文字;口腔医学和烹饪专业考核测评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招录要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录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疫情防控。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海南州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必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考试当天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及时关注海南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核聘用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4.违纪违规处理。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修正案(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州职业技术学校:0974-8512764
州人事考试中心:0974-8513856
招聘监督电话:
州委组织部:0974-12380(干部一科)
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74-8512774
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7月14日
原文标题: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关于2022年公开考核聘用专业教师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bcc994751bf17c780a99971c275928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