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玉林兴业县县直中学、职校教师招聘64名公告

2022-09-27 08:48 编辑: 海艳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内容简介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三、笔试时间:10月15日9:00--9:40

四、面试时间:10月16日8:30开始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计划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64名(其中:初中教师3名、高中教师60名、职校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64名,其中:初中教师3名、高中教师60名、职校教师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招聘范围:全国。

6.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7.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8日至2004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8.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9.专业条件:岗位计划表要求的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对口的专业。

10.职业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执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或职校教师岗位的应执有高中或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岗位计划表》(下简称《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县在编在岗(含控制数)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ye.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ye.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考生通过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自行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2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公告》中下载《2022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如实填好有关报名信息并打印两份。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需提交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表、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个人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的原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3.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凡体温≥37.3度者及自中高风险区来兴返兴人员按规定隔离未满期的人员不能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委托书、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5.报名地点:兴业县教育局训练馆。(地址:兴业县石南镇文头岭开发区,一、三路公交车可达。联系电话:0775-3776780,3765100)。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对考生提交有关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并在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ye.gov.cn)发布。考生到场参加考试必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五、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以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调减岗位计划和改报

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时,要及时短信回复告知要改报的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不再改报。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10月15日9:00--9:40。

(3)笔试地点:兴业县第一实验小学。

(4)各招聘岗位按岗位计划1∶6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因有考生放弃笔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笔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6的,将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但确定为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满分值的60%(60分)。

(5)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

(二)面试

1.面试由招聘工作组通过说课、试讲或模拟上课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有关专业知识进行测试,综合考核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2.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5%(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比例为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3.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1:1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体检、考核人选。

4.同分处理办法:按普通高校毕业学历、毕业院校(含高考招生录取批次)、教师资格层次(英语教师岗位除教师资格层次外还以英语等级高低)、师范类专业、所获奖项、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择优确定为人选。

5.面试时间:10月16日8:30开始。以通知为准。

6.面试地点:兴业县第一实验小学。

7.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

六、择岗

按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如同一成绩的由择岗人员抽签定择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人员放弃造成空缺岗位的,可按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有关待遇

(一)体检和考察

体检及考察公告在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ye.gov.cn)发布。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2.考核。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规定不得报考人员隐瞒个人实际情况通过考试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聘用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待遇及管理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进入招聘场所,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报名和考试的考生应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健康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招聘场所。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考试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我县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工作相关安排并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

九、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一、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监督电话:0775-3771329(兴业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5-3776780(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2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2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考生信息填报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兴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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