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对象:202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需和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相对应;从事汉语言类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高中英语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英语专业八级水平;小学和初中英语教师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除外);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书。境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三)学历及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
(1)应聘高中教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优秀本科生须经招聘学校和教育局审核认定。
(2)应聘义务教育(含校外教育)、社区教育教师:
①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②非上海市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优秀本科生须经招聘学校和教育局审核认定。
免费师范生招聘按照市教委政策执行。
(3)应聘幼儿园教师:
①上海市户籍:本市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②非上海市户籍:本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优秀本科生须经招聘学校和教育局审核认定。
2、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1)应聘中小学(含校外教育)、社区教育教师:
①在职教师:
A、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40周岁及以下,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30周岁及以下,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B、非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45周岁及以下、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②社会人员:
在闵行区内担任教师,且任职满一年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外省市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2)应聘幼儿园教师:
①在职教师:
A、上海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40周岁及以下,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30周岁及以下,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B、非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40周岁及以下、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②社会人员:
A、上海市户籍:3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在本区幼儿园担任编外教师一年及以上。
B、非上海市户籍:30周岁及以下,本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在本区幼儿园担任编外教师一年及以上。
备注:
高端优秀人才、特殊紧缺人才
经教育局或学校招聘工作小组组建专家团队进行面试答辩,初审通过后报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请区人社局审批。
优秀人才经申报、审核、认定为领航人才、骨干人才、储备人才的,将享受一次性奖励、优先安排教师公寓等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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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闵行区第一批教师招聘时间安排表.doc
2:2023年闵行区第一批教师招聘工作流程.doc
3:2023年闵行区第一批教师招聘岗位计划数.xls
4:2023年闵行区第一批教师招聘材料审核要求.doc
原标题:2023年闵行区第一批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xzfwzx.shmh.gov.cn/mhwsdt/mhzwdt/mhyjs/handCompass?businessguid=7bcfb58d-dbdc-47dd-bd33-0e04a5330df8